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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力於品質
Our Approach to Quality
對於環境有害物質的管理
RoHS指令對應資訊
ROHM的全系列產品均符合RoHS指令。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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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 部分顧客提出特殊要求的客製品除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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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ROHM所製造的產品中絕不使用RoHS指令中所禁用的六大化學物質,包含鎘、鉛、水銀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,因此全系列產品均符合歐洲制定的WEEE*1 (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 / RoHS*2 (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指令。
對於非屬RoHS指令規範對象的含鉛產品,ROHM將根據RoHS指令對應資訊,個別註明其理由,如需進一步了解該產品之相關資訊,請於查詢該產品的品名後作為參考。
*1 WEEE(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電器、電子產品廢棄物指令:有關電器、電子產品廢棄物回收使用的指令。生產商必須適當處置自己公司的產品,在設計、生產新產品的同時,應該考慮對於廢棄物的回收使用。
*2 RoHS(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特定有害物質使用限制指令:對於電器、電子產品在有害物質使用上的規定。(限制使用的六種物質(鎘、鉛、水銀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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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M早在WEEE第一稿草案出臺前一年1997年6月就設立的無鉛化專案,並實施了技術開發標準化。隨後,分別在2000年實現了離散式半導體、被動元件;2001年實現了LSI的引腳、電極部分的無鉛化,從2001年12月起,開始量產LSI、電晶體、二極體的無鉛化產品。在經過了兩年半時間對於無鉛化技術、品質和可靠性的反復評定後,2004年5月,除了客戶要求含鉛產品外,所有半導體產品和被動元件的生產線,都能夠完全符合RoSH指令的生產要求。
在取得符合無鉛、RoHS指令產品方面有困難的客戶,一定請考慮一下我們公司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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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環境有害物質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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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世界莫不日益加強對於環境有害物質管理之相關法規,例如2006年7月開始施行的RoHS指令、2007年3月實施的中國版RoHS指令、2007年6月歐洲開始推行REACH (歐盟化學品管制法:化學物質登錄、評估、認證及限制之相關規定),其目的在於要求製造商在生產同時亦須將地球環境列入考量。
在相關法規日益嚴格的環境下,ROHM建構了一套環境有害物質的管理體系,目的在於能夠針對禁用物質做到「不添加」、「不使用」、「不出貨」的目標,以便提供讓顧客能夠安心使用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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