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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力於品質
Our Approach to Quality
環境負擔物質管理
關於環境負擔物質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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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環境負載物質管理相關的法規日益完備,像是2006年7月開始推行RoHS指令、2007年3月中國RoHS指令,並於2007年6月實施REACH規範(化學物質登錄、評估、認證及限制之相關規定),這些法規莫不要求廠商在製造產品時必須考慮到地球環境。
除了推動綠色採購外,ROHM也同時將重點放在採購零件/材料中所含有的環境負載物質之調查精確度的提升,藉此架構出一套禁用物質「不進料」、「不使用」、「不出貨」的管理體系,讓所有客戶都能夠安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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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RoHS指令
ROHM已於2004年完成產品無鉛化目標,所提供給客戶之產品皆符合 RoHS指令*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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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部分客戶特殊要求的訂製品除外 )
* RoHS指令 : ( 2002/95/EC、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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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產品所規範的非適用用途外,
均不含超過最大容許濃度的特定有害物質。
特定有害物質 ( 規定限度值 )
・鉛及其化合物 ( 1000ppm )
・鎘及其化合物 ( 100ppm )
・水銀及其化合物 ( 1000ppm )
・六價銘及其化合物 ( 1000ppm )
・多溴聯苯 ( PBB ) 類 ( 1000ppm )
・多溴聯苯醚( PBDE ) 類 ( 1000ppm )
只要使用ROHM產品,即可確保符合RoHS指令之規定,
為環保規章而感到困擾的客戶務請考慮使用本公司產品。
此外,如果該產品含有非屬適用用途的鉛時,ROHM亦將於RoHS指令適用資訊中分別註明其理由,
請搜尋相關產品名稱以查閱更詳盡的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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